2008
緣道觀音廟國際攝影沙龍雙年展
http://www.yuandao.org.tw/photography/photography.html
比賽辦法:
主辦單位:
緣道觀音廟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
攝影主題:
展現緣道觀音廟建築美學,三十三觀音暨四大菩薩佛像及其間花草、園林、人文之美為主題。以攝影方式表現「光明、圓滿、善」之佛性精神。
參賽資格:
凡國內外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報名。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
A4
(
21x29.7
公分)彩色、黑白、雷射或噴墨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數位照片請以有效畫素
600
萬以上相機拍攝參賽)。
緣道觀音廟開放時間:
一、非假日開放:每星期一至星期五,自
9:30
~
19:00
,但國定假日除外。
二、假日開放:凡週末或國定假日,自
9:30
~
21:30
。
※
除寺廟內部外,戶外空間皆可拍攝。
評審方式:
初審送件:
參賽者須附報名表
(
報名簡章下載
:
http://www.yuandao.org.tw/photography/photography.pdf
)
,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請於
97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寄至
25141
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
3
號「緣道觀音廟國際攝影沙龍雙年展
籌備會收」,以郵戳為憑;送審資料不符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送審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請提送十件以下(不收連作)不同作品之
A4
(
21x29.7
公分)照片,照片請以硬紙板保護;或數位電子
jpg
檔(
fine
、
high quality
),以光碟燒錄送件。
複審送件:
一、主辦單位預計於
97
年
5
月
15
日公佈初審結果。
二、通過初審者,請於
5
月
31
日前將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送達
25141
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
3
號,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參賽規則:
一、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需提送本人自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創作,且送審作品均未獲得任何公開獎項。
三、如有下列情況者,取消其參展資格;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討所獲獎座、獎牌、獎狀、獎金,及賠償相關費用。
(1)
抄襲他人作品。
(2)
作品經任何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者。
(3)
曾於任何比賽中已獲獎項之作品。
(4)
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四、得獎作品之財產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本會對送件作品均有研究、報導、展出、印製、重製以及在相關文宣、雜誌與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五、參加者對主辦單位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送件作品中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應由參賽者自負全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八、凡參加本展覽會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獎勵辦法:
一、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座乙座。
三、優等獎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牌乙座。
四、佳作獎廿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張。
五、最佳創意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張。
六、佛法表達特別獎五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但得與特別獎重複入選。
※獎金均應依法扣繳所得稅。
頒獎:
一、
97
年
6
月
16
日公佈得獎名單於緣道觀音廟網站
(http://www.yuandao.org.tw)
,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頒獎典禮預定於
97
年
7
月
6
日(星期日)於緣道觀音廟舉行。
三、頒獎當日若得獎者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攜證明文件代理受獎,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
展覽:
預定
97
年
7
月
6
日(星期日)至
7
月
27
日(星期日)於緣道觀音廟首展。
※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展覽呈現由主辦單位負責規劃。
二、
所有參展作品於送件與展出期間不得提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