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便當工廠的內稽活動中,稽核員瞭解到「留樣保存於冰箱 48 小時」的規定,然而無法從留樣的便當中,確認是什麼時刻的登記,負責承辦的人員說,放在冰箱最上層是前三天的,再往下一層則為前二天的,更下一層是昨天的,我都是這樣排列的,不會搞混的,何況文件中並未規定在留樣便當上,註明留樣日期與時間。
Finding Grading : Minor
Description :本事件因「文件中並未規定在留樣便當上,註明留樣日期與時間。」違反了 ISO 9001-2008 年版之文件要求之一般要求之組織應決定為確保其過程有效規劃,運作及管制所需的文件及紀錄( ISO 9001-2008 年版 4.2.1.d 條文)與組織必須決定所需的準則與方法,以確保運作及管制這些過程有效( ISO 9001-2008 年版 4.1.c 條文)與組織應建立書面化程序來管制所需紀錄的識別、儲存、取用、保護、保存期限及處理( ISO 9001-2008 年版 4.2.4 條文)。
BQR Lead Auditor :劉雅君
Data : 9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