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部落格- 手札部落格
http://www.photosharp.com.tw//Blog.aspx?MId=95847      
文章內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美等於藝術嗎?   (點閱2192521)
器材分類:Abit 環茂科技 / 120相機 / 其它    日期:2014/11/17
       因攝影具強烈的寫實功能,寫實的能力甚至比繪畫還精準。故攝影入門在要求對焦清晰、曝光準確,照片如實景。但在風景與人物攝影的領域中,攝影終究還是無法全面取代繪畫‧或許是因攝影過度強化了『真』,以致作品很容易讓觀賞者一眼望穿,因而缺少了想像與回味的空間,從而降低了攝影的藝術感‧

       美等於藝術嗎?藝術含蓋著美的成分,藝術也不一定要強調或凸顯美,相對的表現美感也不見得也就呈現出藝術性。或許藝術具有部份的稀有性,鑽石與石頭價格差異那麼大,說明了鑽石具稀有性的價值。而美可能存在於普遍的生活中。大部分的晨昏色溫照很美,以前,碰到一位攝影老師並不很熱衷在拍晨昏色溫,他只清描淡寫著說,拍到最後也不過在拍太陽而已。如果,拿相機卻不拍風景,不拍晨昏色溫,我想對大多數攝影愛好者可能是件痛苦的事吧!那麼到底拍風景照,拍晨昏色溫照算不算只有美感,而就欠缺了藝術感了?

       茲回到藝術具有部份的稀有性的架構來找答案,無論拍任何題材,若是過度追求世俗化,人云亦云,而欠缺了個人的獨特性與品味風格,而不知不覺中產生的大量化,縱然作品雖具美感,有可能降低其藝術感。其中或許隱藏了一個很重要的要素,那就是『創作力』。一昧模仿他人的風格而忘了本身的優點長處,拍出來的照片很容易具有美感而缺少了藝術感。古云『聖者創之,巧者述之』,在學習過程中模仿他人乃必經之途,故也不必過度排斥模仿。然而當我們攝影的觀念、技巧建立提升後,做為一個攝影人,是否有必要由『述之』逐漸邁向『創之』,實乃攸關個人作品能否再成長與突破。

         個人難再成長與突破的原因之一:拍照時只『看』大家『看得到』的地方做取景,拍出大家『看得懂』的照片。如拍荷花就像荷花,因荷花『很美』,所以照片也『很美』,創作的動力在『複製』荷花的美。此種能力一般的攝影人士都能達成,因此產生的極高的重複性,最後得到別人的讚許是『好美』,卻不具藝術價值。

       『創作力』是經由攝影者對美具有高度敏銳感,在平常人未能發現潛藏美,但藝術家卻有獨特的能力去發掘展現客體的本質美而呈現推介給一般大眾。在此我們要常問自己,假設我們拍的照片已經相當好了,那別人會不會也能夠做得到。如果別人也能夠做得到,那他有什麼理由來欣賞與讚嘆我們的作品?所以拍照時儘量少以『看』大家『看得到』的地方做取景,拍出大家『看得懂』的照片自滿。有些人可能因為害怕別人『看不懂』,而對創作裹足不前,我們大可不必為了面子而壓抑自己的想像力、創作力。試著去開發自己的潛能,把照片拍得不像實景吧!
                                                            2014.11.17.基隆小高


        我們拍照完成一張照片 →  目的想表現什麼?是技巧、故事性、感情、構想,還是形式之美?能感動觀眾的重點在那裡?賣點在那裡?照片真的能感動觀眾嗎?如果,找不到上述的的其中因素之一,那照片表現到最極致之處,只是攝影技巧而已。目的可能在讓自己爽,證明自己拍照拍的很好,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但是,我們有認真想過一個問題?《有關生命的問題》,作品能存活多久?目前自己能得到週邊人認同的作品,大部份情形別人也做得到。問題是目前的作品能得到後世人的認同嗎?如果不是,我們拍照完成一張照片可能在讓自己爽一下。

         故技巧是藝術的基礎而已,而思考/構想/內容/故事的啟發才是作品的核心價值。談藝術,最後一定會落在『生命論 --- 對自己的認知』、『宇宙論 ---- 對外在環境的認知』而呈現出『哲學性 ---- 生命的意義為何』,因為那是《人類探討共同認可與追求的價值》所在。無可否認,任何藝術的初步必以『技巧』為基礎,但到了技術成熟之後,作品的表現要落在『感動人心,發人深省』。『美術』終極目的在經由『術』來呈現出『美』,如果無『美』的呈現,而一昧在賣弄『術』,那將淪為藝術匠,而非藝術家。                                                           2015.03.12  增補 基隆小高




















 

內部引用此文章 》 外部引用網址: 由於外部引用的廣告太多,暫時關閉外部引用的功能 !! 上一篇   下一篇
回應列表 ( 4 )
留言於2014/11/20 上午 08:24:42  
good                              

老何471130 留言於2014/12/1 上午 09:56:22  
個人粗淺 看法:
美        當然也是一種     藝術.          

基隆小高 留言於2014/12/4 下午 08:46:00  
感謝前輩提供高見,美或藝術是多元且互相包容而不是有排他性,小弟的想法是作為一位攝影人,除了在傳統領域中,是否還有其他的體裁、技巧、表現方式等可以去開拓,而有別於以往的拍攝習慣、從而豐富攝影的世界,更豐富我們的生活。希望看到與前輩的對談中的攝影同好,能因此而受益,影藝日進。再次感謝您的寶貴看法!祝平安、健康、幸福。                                

黑白來攝影 留言於2015/1/23 下午 06:24:48  
 Well said, agreed completely .                            

欲回應請先 登入

引用列表 ( 0 ) 為避免不當廣告,新的引用預設為隱藏,作者本人開啟後,其它網友才能看見。
  此文章未被引用

印象工場 攝影家手札 版權所有 © 2008 Photosharp Taiwa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