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服務學習、志願服務」LOGO創意設計競賽辦法
一、主旨:為提倡本校學生「服務學習、志願服務」風氣,以培養正確的服務價值觀與關懷社會的人生觀,落實「
全人教育
」
,藉
舉辦LOGO創意設計競賽,擴大宣教與參予,並營造優質服務的校園文化。
二、主辦單位:學生會 。
協辦單位:學務處課指組、軍訓室。
三、收件時間:97年2月25日起至97年3月19日(星期三)17:00前止,
繳至
軍訓室
。
四、學生網站票選時間:97年3月24日至97年4月6日。
五、實施方式:
(一)
一律使用
A4
紙張設計並說明logo含義
,顏色及直、橫式不拘;凡未依規定格式製作者,拒絕收件,另繳件時請同時
檢附【BMP】格式影像檔(以光碟繳交)。
(二)
參賽作品請依附件格式(如附表)填寫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三)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佔50%、創意25%、色彩25%
六、比賽評比:參與競賽設計logo將登載於本校網站供全校師生票選,票選結果佔總成績
50
%,另50%由全校行政主管投票評比。
七、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頒發禮券6000元、獎狀乙只。
(二)第二名:頒發禮券3000元、獎狀乙只。
(三)第三名:頒發禮券1000元、獎狀乙只。
(四)佳 作:四名頒發獎狀乙只。
以上得獎作品於97年4月9日(星期三)公告於學務處軍訓室公佈欄並擇公開集會時頒獎。
八、一般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侵犯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糾紛悉由當事人負全責,並取消送審資格。
(二)
經獲選之作品,學校有權修改及永久免償使用。
(三)參選作品不再退還。
(四)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等。
1.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者。
2.
作品曾參加公開競賽中已得獎者。
3.
不符合參選資格者。
4.
有違反善良風俗及相關法令者。
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補充修訂
公告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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